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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德之声 | 我中心陈彩芹同志在《干部之友》发表理论文章:从《在官法戒录》中悟“政绩观”

曲阜干部政德教育 │ 发表时间:2026-05-18

近日,干部之友刊登我中心文章《从<在官法戒录>中悟“政绩观”》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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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《在官法戒录》中悟“政绩观”


清代名臣陈宏谋编纂的《在官法戒录》,作为中国古代官箴文化的经典之作,以法为范、以戒为鉴,辑录了历代官吏为官从政的得失案例,形成了极具传统智慧的政绩理念。书中围绕“为何为官、如何施政、何以立身”的核心问题,构建了以民为本、务实戒虚、守规知戒等政绩观,不仅成为古代官吏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,其蕴含的价值内核与当代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一脉相承,为今天的党员干部修身用权、干事创业提供了珍贵的历史镜鉴。

以民为本,是《在官法戒录》政绩观的根本底色。陈宏谋在书中直言,朝廷设官置吏的本意,在于“关系民生之利害,吏治之清浊”,为官者的一切政绩,终究要落脚到百姓的安危冷暖之上。这一理念根植于儒家仁政思想,书中引用历代清官循吏的事迹,来强调官吏当“事事从民生起见”,把百姓的急难愁盼作为施政的出发点,无论是钱粮征收、狱讼断案,还是地方治理、民生兴革,都要以民利为要、以民心为尺。书中批判那些“苛刻于民”“与民争利”的官吏,将其列为“吏之重罪”,指出此类行为不仅会导致“国乱民愁”,更会让政绩失去根本意义。陈宏谋还提出,官与吏虽有层级之分,但皆为民生服务,即便是身处基层的胥吏,其一举一动也关乎百姓福祉,唯有上下同心、以民为本,方能成就真正的政绩。这种“以民生定政绩”的理念,与当代“江山就是人民,人民就是江山”的发展思想高度契合,揭示出政绩的本质从来都是为民造福,而非为己谋私。

务实戒虚,是《在官法戒录》政绩观的实践准则。在陈宏谋看来,真正的政绩,从来都是“尚实事,不饰虚文”的结果,而非表面的轰轰烈烈、纸上的花团锦簇。《在官法戒录》以大量案例警示官吏,远离“作秀”式施政、“空谈”式履职,书中批判那些只求表面光鲜、不顾实际效果的官吏,指出其“有唱功无做功”的行为,最终只会导致“官吏相蒙,国计民生交困”。陈宏谋强调,为官者当“计久远,不计目前”,无论是兴修水利、发展农桑,还是整顿吏治、兴办教化,都要立足实际、务求实效,不贪一时之功、不图一时之名,以“钉钉子”的韧劲做好打基础、利长远的事。书中记载的历代良吏,皆以务实笃行成就政绩,他们或深入民间体察民情,或因地制宜制定举措,或脚踏实地解决民困,他们的政绩虽未必立竿见影,却能惠及长远、深得民心。这种“务实戒虚、重效轻名”的施政要求,与当代“办实事而不图虚名,求实效而不做虚功”的政绩观一脉相承,它提醒为官者,政绩从来不是吹出来的,而是干出来的,唯有脚踏实地、真抓实干,才能创造出经得起实践检验的实绩。

守规知戒,是《在官法戒录》政绩观的立身根基。陈宏谋编纂此书的初衷,便是让为官者“见善者而以为法,见不善者而以为戒”,通过明辨善恶、知规守戒,校准政绩追求的方向。书中将“贪污”“不平”“以威力胁民”等列为官吏的重罪,以历代贪官污吏的悲惨结局为戒,揭示出“作善降之百祥,作不善降之百殃”的朴素道理,强调为官者当心存敬畏、手握戒尺,把遵规守纪作为干事创业的前提。陈宏谋认为,官吏手中的权力是为百姓服务的工具,而非谋私的资本,唯有坚守廉洁底线、恪守为官本分,才能做到心无旁骛干事业、一心一意谋政绩。书中还强调,为官者不仅要自身守规知戒,更要管好身边的胥吏僚属,防止“吏作奸犯科,官受其牵”,形成上下一体的规矩意识。这种“知戒守规、以廉立身”的理念,揭示出政绩与操守的辩证关系,也就是没有清正廉洁的立身之本,再好的政绩蓝图也无从谈起;唯有以规矩守初心、以戒律护政绩,才能让干事创业的道路行稳致远。

《在官法戒录》的政绩观,虽根植于封建时代的吏治环境,但其蕴含的民本思想、务实精神、戒惧意识,穿越历史长河依然具有鲜活的时代价值。今天,全党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,党员干部不妨从这部经典官箴中汲取智慧,将以民为本作为政绩追求的根本方向,将务实戒虚作为干事创业的行动准则,将守规知戒作为修身用权的底线要求,以“功成不必在我”的境界和“功成必定有我”的担当,创造出经得起人民、实践和历史检验的实绩,让政绩之花绽放在为民造福的土壤之上。


(作者单位:曲阜市干部政德教育中心 陈彩芹 )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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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 | 马会祥
审核 | 孙胜楠